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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度与大革命》笔记
一、
阅读《旧制度与大革命》自然绕不开作者的生平,寻求字面含义之外的内容,借此考察作者所经历的事件对其书的影响。托克维尔将一腔义愤化为辛辣的反讽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同时不应忽略1852年前后发生的事件,那些事件为本书立下了感情基调。1851年12月,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军事政变,托克维尔与200名国民议会反动派被捕,被关押在监狱两天,此事宣告托克维尔政治生涯的结束,并于1852年开始写作《旧制度与大革命》。至于本书的研究对象,作者在自述的结尾写道:“到这里,我已达到这场值得纪念的革命的门槛,这一次我并不想走进去,也许不久之后我会这样做。到那时,我将考察革命本身,而不再研究这场革命的原因,最后,我会大胆评判这个大革命所造就的社会”。通过作者自述可知,本书的主旨是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原因,而非考察大革命本身,更不是评判大革命所造就的社会。托克维尔在1856年出版了本书的第一卷,但在撰写第二卷的期间因病去世。此乃憾事,否则以其深刻的思索、极强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经历,对大革命本身及大革命所造就社会的研究,必定成为传世佳作,与《旧制度与大革命》(即第一卷)交相辉映。
经岁月洗礼,《旧制度与大革命》超乎寻常的预见性和政治智慧,受到各类人的重视,专制者通过它规避风险、稳固统治,改革者依赖它衡量节奏,追求自由者通过它发现自由的真谛和争取自由的路径。当统治者推介此书时,不要误认为它在为自由布道或为改革铺垫,它可能像托克维尔所讽刺的那样伪善——“所有的这些都是针对国民中有教养的那一部分人讲的,为的是使他们相信某些遭到个别利益集团指责的措施反而是有用的。至于人民呢,他们即使听见了也未必能够听懂”。更为可能的是,统治者似乎要告诉被统治者:“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你们需要漫长的忍耐,以换来长久的安稳。”
二、
在本书自序中,作者表明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想说明以下问题: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伟大革命为什么偏偏爆发于法国而不是别的国家?为什么大革命好像是自发地产生于它即将去毁灭的社会内部?最后,旧的君主制怎么会如此彻底、如此突然地倒台?此为本书所探讨的三大问题。对法国大革命独特且准确的理解,是托克维尔最大的贡献之一。他用翔实的数据、通俗的语言和周密的逻辑揭示表象的谬误,将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革命外衣撕裂,让人们得以窥探旧制度的延续和进步下的退步。正如作者所宣称的那样,他竭力说明以下问题:“是哪些事件、哪些错误、哪些失策,让法国人抛弃了最初的目的,忘却了自由,只想成为世界霸主的平等仆役;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为强大、更为专制的政府,如何重新夺得并集中全部权力,废除了以如此昂贵的代价所换来的一切自由,只留下空洞的自由表象;这个政府如何将选举人的普选权标榜为人民主权,选举人既无法了解真相、不能共同商议,又无法进行选择;它又如何把议会的服从和默示标榜为表决捐税权;同时,它还取消了国民的自治权,取消了权利的种种保障,让思想、言论、写作失去自由。”本书分为三编,第一编为研究作铺垫,以第二编的内容为主,它几乎占了全书篇幅的二分之一。在第一编的第一章,作者叙述了大革命爆发之际人们对它的看法各异,此处的人们包括欧洲各国的君主和大臣、研究大革命的学者、法国及其他国家民众。欧洲各国的君主和大臣以为法国大革命只是个局部的、短暂的“意外事件”,而没有料到这场大革命很快便跨越了国界,“带着前所未见的各种手段、全新的战术和杀伤力极大的准则,席卷了欧洲,砸碎了一顶顶王冠,摧毁了一个个民族。一部分人将大革命视为魔鬼,另一部分人从大革命身上看到了上帝的伟大。”以上各异的看法,拉开了作者研究的序幕。在第二章中,作者修正了人们的认识——人们过去认为大革命的最终目的是摧毁宗教权力和削弱政治权力,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一观点十分重要,因为在大革命产生的所有激情中,首先燃起又最后消灭的就是反宗教激情。即便人们对自由的热情消散,被迫忍受压迫以换取和平之后,他们依旧没有放弃对宗教的反抗。借助这一观点,作者揭示出民众集体理性的丧失,他们在革命中丧失了自我、自欺欺人。“如一部分人认为对上帝不敬便是弥补了当初对政府官员们卑躬屈膝的过失,他们抛弃了大革命教义中最自由、最高贵、最自豪的那部分,单凭着对上帝的不敬,就认为自己仍忠于大革命。”作者认为18世纪的哲学带有深刻的非宗教性,视其为大革命的一个主因。但通过大革命后的观察,作者提出一个被历史印证的观点:在大革命的政治业绩得到巩固的同时,它的反宗教事业却宣告破产。大革命一举推翻了一切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并对人形成束缚的制度与惯例,表面上带有无政府主义的色彩,实质上却建立起一个巨大的中央政权,它将从前分散在大量的从属权力机构、行会、阶级、职业、家庭、个人,也就是将散布于整个社会中所有零散权力全部吸引过来,吞没在统一体中。作者认为,就方式上而言,大革命实质上是一场借助宗教革命方式、披着宗教革命外衣而进行的政治革命。宗教用普遍性眼光看人,不以国家和时代为转移,法国大革命与此相同,用抽象的眼光看待公民,超越一切具体的社会。它不光研究法国公民的特殊权利,也研究人类在政治上的普遍义务与权利。在第五章,即第一编的最后一章,作者进行了一个阶段性的总结,宣告自己完成了对以下问题的说明:大革命的真正面目是什么?它固有的特点是什么?它为什么偏偏以这样的形式发生?它完成了什么?在这一部分,作者将大革命的成就概括如下:它摧毁了若干世纪以来完全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封建制度,取而代之的是更一致、更单一、以人人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这一章虽短,却意义非凡。它肯定了大革命的伟大品质,缓解了法国革命哲学出现的危机。作者在第一编以宏观的视角完成了铺垫,在第二编便开始了更为具体的探讨。在第二编中,作者通过对法国大革命前一个世纪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考查,并借助历史文献、统计数据和官方公文,力图描绘出大革命前的历史图景。作者在第一章提出了一个新鲜的观点——革命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好、人民受压迫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人们对苛政感受最轻的地方首先爆发了革命。作者给的解释是一部分中世纪制度被摧毁了,剩下的那些便令人百倍生厌。此观点的精辟之处,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社会心理学所具有的解释力。犹如一个被压迫的弹簧,当施加的力逐渐卸下,反弹是必然的。与上述观点异曲同工之妙的是第九章提出的观点——在法国,彼此相似的人更加分裂,形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极端冷漠。作者比较了法国与英国的阶级层次,认为英国的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而法国的贵族则更狭隘,逐渐发展成为种姓,与其他社会等级分离着。平民敌视拥有特权的贵族,资产阶级新贵与平民疏远,贵族与资产阶级的关系逐渐从竞争对手逐渐发展为敌人,不同的阶级,相互疏远,自尊心不断相互摩擦,最终的结果是合力的减弱,对抗政府和专制的能力更加孱弱,中央集权便进一步得到强化。由此,法国走向了和英国相反的方向。在这一编,作者初步回答了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伟大革命为什么偏偏爆发于法国而不是别的国家、为什么大革命好像是自发地产生于它即将去毁灭的社会内部,并对第三个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而贯穿始终的观点,乃是第三编最后一章提出的论点——大革命从旧制度中产生。此观点的论据主要出现在第二编的分析中,如中央集权制是来源于旧制度的体制,而非大革命和帝国的成果;政府管理监督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行政法院与官员保证制是旧制度的体制。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失望地表示:人们把中央集权从废墟中抓回并使其复苏,过去限制它的一切障碍却未随着它的重生一同恢复。因此,从刚推翻王权的民族深处,突然出现一个比我们列王所掌握的政权更庞大、更完备、更专制的政权。在最后一编的第七章,有一个不容忽略的观点,即集权权力的低效和易被专制利用。1787年,人民设立了省议会,取代了总督。民主得到了贯彻,然而行政陷入了瘫痪,最终受害的仍是民众。地方权力因集体权力受到严重削弱,中央集权实际上得到进一步加强。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决定法国事务的那群人严重缺乏政治智慧,只会选择制度的极端,而非将多种制度合二为一,从未想过区分执行权与监督权。执行权适宜个人集权,监督权适宜集体权力,若不加区分地选择其中一种,要么陷入低效的民主,要么陷入武断的专制。这一观点被日后的政府实践所证实。
三、
本书将宏大的论证寓于简洁的叙述之中,实则体现了作者的博学和文采斐然。更难能可贵的是史料的运用,丰富的文献、统计数据和官方文件,确保了论证的可靠性。作者得天独厚的身份,为其研究带来诸多便利,因为他曾是贵族、议员、外交人员等,确保保存于各个机构的文件易于获得。同时,作者以其卓越的洞察力,结合多种学科,尤其是社会心理学的广泛应用,使得本书的观点新颖,且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它也许不是法国大革命最科学的分析,却具有难以企及的解释力。这便是社会心理学或其他心理学的学科特征,虽难以通过科学证实,但对行为和现象具有极强的解释力。对群体性格的分析,也是作者论证的一大亮点,它贯穿始终,包括民族性格、阶级性格、角色性格等。尤为难得的是作者超越了自身的阶层利益,为自由呐喊。《旧制度与大革命》曾经与《1984》、《动物庄园》、《乌合之众》、《狂热分子》、《通往奴役之路》等书一并定性为危险的书,可见它对制度的剖析何其精到,以至于使统治者瑟瑟发抖。遍览当今世界格局和发展趋势,对照作者的论断,便能发现作者高超的预判能力——“英国的秩序传遍全球,美国成为独一无二的最强国家,亚洲各国渐次衰亡,俄国走向专制扩张,嗜血的法国大革命成为各国转型的榜样”。《旧制度与大革命》堪称伟大的书。
一个令人遗憾的地方在于作者虽揭示了大革命原因、描绘出建立在大革命废墟之上的政治景象,却没有给出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留下了大量的空白,尽管在第二编零星地涉及到政治制度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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