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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8 10: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代国家的发展:社会学导论》《国家:本质、发展与前景》
《近代国家的发展:社会学导论》描绘了一条清晰的现代国家内部制度的演进路线,概括性地呈现了欧洲中世纪至19世纪现代国家发展所历经的主要阶段;《国家:本质、发展与前景》,探讨了20世纪以来国家制度演变的新形式,对关于国家制度的争论进行了解释与评价,并对现代国家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或危机进行了论述
波齐对现代国家的探讨是以对权力问题尤其是政治权力的探讨为前提的。波齐认为,要理解国家,前提是理解与分析政治权力。而在波齐看来,政治权力是社会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要理解什么是现代国家,首先要从一个更广泛的、更为基本的概念——社会权力的讨论开始”。韦伯将权力定义为“个人或团体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韦伯所建构的权力关系是一个支配与服从的非对称性社会关系,权力行使的过程是一个零和博弈的过程。波齐进一步对这一定义进行了概括发展,他认为权力并不仅仅对其拥有者有利,权力关系可以实现一种互利共赢的局面。波齐用社会权力取代了权力所指代的社会现象,在他看来,二者是可以等同的。换言之,社会权力是一种获得他人服从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并不是凭空具备的,它需要以一定的资源条件为依凭。根据不同群体所占据的重要社会资源的不同将社会权力划分为三种形式——经济权力、规范性权力与政治权力,分别对应于对特定稀缺物品的占有、对社会规范与观念的占有与对暴力工具的占有而具备获得他人服从的能力。
   政治权力是社会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依赖于对各种暴力工具的占有以实施物质暴力,它建立在不同的个人和团体在运用强制工具方面是不平等的这一现实基础上,其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性权力。它具有三大特征:对暴力手段的控制、至高性、终极性。对于人类过上美好生活而言,政治权力虽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政治权力的作用范围却是有限的。波齐结合前人研究总结了两条划定政治权力行使界限的路径。其中一条是通过指出一些固定的目标来为政治权力确定实质性的边界。第二条路径则是为政治权力的行使确定程序上的限制。波齐认为,为了产生有效的结果,强制力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和控制。
   现代国家由此形成发展。波齐认为,现代国家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也是政治权力制度化程度逐渐提升的过程。波齐将政治权力的制度化概括为政治权力的非个人化、政治权力的正式化、政治权力的整合化三个方面。波齐将现代国家看作是一套统治制度,依托于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以实施对一个有领土疆界的社会的统治工作。为了更好地把握现代国家的本质,波齐对现代国家的特征进行了概括。现代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宣称并在事实上成功地垄断了政治权力;现代国家具有民族性;具有民主合法性;依靠法律进行治理;行政机构具有官僚制的性质。
   波齐指出,政治权力制度化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和变化的历史过程,它也是现代国家形成所经历的历史过程。系统地记录现代国家发展所历经的主要阶段以勾勒现代国家历史演变的大致过程,这一过程概括为五个主要阶段——封建主义国家、等级制国家、绝对主义国家、立宪制国家以及自由主义民主国家。
   在波齐看来,国家是一套集中关注于积聚和行使政治权力的制度。虽然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家已经深刻地被全球化了,也由此遇到一些挑战或危机,但在世界范围内国家仍然是政治权力制度化的主要形式。尽管程度不同,方式不一,在绝大多数现代国家中,“国家在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承担了一种核心的角色,吸纳并管理着大量的社会资源,接受各种各样的社会要求并做出处置”。
波齐认为,现代国家作为政治权力制度化的一种形式之所以被广泛采用,是因为现代国家在积聚与行使政治权力的过程中有其制度优势,可以很好地对社会进行整合使得分化的社会团体形成合作以追求社会的整体利益。
   如前所述,波齐认为权力是一种可以实现共赢的关系,国家在积聚与行使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国家的活动范围得到扩张,活动内容有所分化,国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也同样获得了进步与发展,“社会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权力得到了扩张”。
   波齐指出,现代国家的制度优势在于通过一定的制度设置确保了政治权力的集中性与渗透性,并使得政治权力的行使遵循理性。政治权力的集中性与渗透性增强了国家能力,而政治权力的行使遵循理性则保证了得到增强的国家能力能够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互利共赢为目标而理性行使。
   总的来说我们理解现代国家主要有两方面:其一,现代国家应致力于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波齐认为权力是一种可以实现互利共赢的关系,国家是政治权力的独占者,社会是政治权力的作用对象,国家与社会作为政治权力所联结的双方,并不仅仅是一种支配与服从关系,可以将国家与社会看作是一个整体,政治权力的行使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促进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增强国家能力推动社会进步。
   其二,现代国家的制度优势在于既保证了国家作为行动者拥有较强的行动能力,又使得国家活动的开展遵循理性。现代国家积聚政治权力的结构使得政治权力具有集中性与渗透性的特点,保障了国家拥有较强的行动能力,而现代国家历史演变过程中理性化行使政治权力的努力为现代国家留下了宝贵遗产,现代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遵循一种复合理性,既强调法律对政治权力行使所构成的实质性与程序性限制,也注重国家政策对不同社会需求的满足,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既倾听公众舆论所代表的民意,也参考相关领域专家依托专业知识与素养所给出的意见建议,在政治权力理性化行使的过程中真正实现国家与社会的互利共赢。
作者认为政治权力具有优先性是想得出一般的,普世的结论。可是,不同情况下,占优先地位的不一定是政治权力。比如,总统选举看上去是政治权力的追逐,实际上背后折射的是经济权力的追逐。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政治权力还是具有优先性,但是作者并没有给出限定条件。
   波齐对现代国家的社会历史分析主要集中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国家,尤其是西欧国家,但波齐所指出的政治权力行使应以实现国家与社会共同发展的规范性要求以及政治权力的行使以复合理性为遵循的观点,对国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也有一定参考。
我们在波齐对政治权力与国家关系的理解中不仅可以看到霍布斯国家理论中对利维坦独占暴力的论证逻辑,还可以看到韦伯式的国家观。此外,指出,和霍布斯一样,波齐认为人类是平等的,并从人类的平等性为出发点来理解政治权力的逻辑;和韦伯一样,波齐认为政治权力虽然对于人类是必需的,但却是人为创造的,需要“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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